省注协党委办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做好我省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及时交流各地区、各单位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教育实践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行业各级党组织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要善于收集和总结各类活动信息,便于宣传和推广,可以包括以下4类:
1.工作动态。反映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每个环节的工作安排、活动开展、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中,可供全省行业参考、借鉴的创新做法。
2.典型经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查摆问题,自我剖析、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过程中的工作经验、特色和成效。
3.先进事迹。党员干部在提升党性修养、服务人民群众、抵制“四风”等方面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
4.实践成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调查找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意见和建议等;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形成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报送要求
1.确保信息报送质量。所报信息要突出重点、特色鲜明,以展示“亮点”、突出“特点”为主,避免报送程序性、一般性活动部署和进展。
2.确保信息报送及时。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动态信息按时报,创新活动及时报,重要信息随时报。
3.请行业各级党组织支持、配合全省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活动信息。省注协党委办公室将从收集到的各类活动信息中择优编制成简报或通讯稿,在省注协网站上刊登。
4.从2014年7月起,省注协每月对教育实践活动信息活动报送情况和采纳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一次。
三、报送方式
各类活动信息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文件请注明“地区-市注协/事务所名称——题目”。
联系人:林壮镇
联系电话:(020)83063584
电子邮箱:gdicpa@gmail.com
中共半岛(中国)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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