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注协党委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创先争优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创先争优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会行业〔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半岛(中国)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上一篇:关于表彰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 09-28 ]
下一篇:省注协党委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12-12 ]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