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注销)公告
经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终止(注销),平台所示公告如下:
一、珠海香江财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040032,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杨梅,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3年12月4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3年12月5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珠海香江财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二、广州粤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010321,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李益军,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3年11月9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3年12月11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广州粤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广州中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010263,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刘和生,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3年10月17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3年12月22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广州中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普宁市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44110006,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李旭生,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3年10月31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3年12月22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普宁市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汕尾德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150011,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肖志纯,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3年10月11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3年12月27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汕尾德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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